受理机构:黔东南州教育局
一、办理对象 个人、学校、各县市区教育局
二、办理条件 符合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 学生因户籍迁移、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。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,经转出学校同意,再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,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。对跨省转学的学生,由转入、转出学校分别报所在市级和省级行政部门备案。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;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;休学期间不予转学。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,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。
三、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职成[2010]7号)
四、所需材料 1、中职学校学生学籍异动请示 2、中职学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信息表
五、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 批准 办结
六、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: 1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: 1 个工作日
七、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
八、受理地点 1.黔东南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科(0855-8509581); 2.黔东南州政府服务中心教育代理窗口 九、投诉电话 0855-8508961、0851-6986800